关于选派我校团干部到基层挂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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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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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党群各部门:
接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共青团安徽省委、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14年从全省高校选派团干部到基层挂职工作的通知》(皖青联〔2014〕43号),2014年我校需选派1名团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1年,任团县(市、区)委副书记职务或县(市、区)党政综合部门副职(工作期限:2014年9月至2015年8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要求
从高等学校中选派团干部到基层挂职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高校深化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同时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在选派过程中,要选择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
二、选派条件
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4、科级干部或具有相应技术职称。
三、选拔办法
按照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由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和校团委负责报名、考察和遴选工作,经校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团省委。
四、挂职岗位
团省委将推荐人选汇总整理后,根据选派计划,结合挂职岗位情况,按照“本地为主,就近就便”原则,择优确定挂职人选及岗位,并安排至相关团县(市、区)委或县(市、区)党政综合部门任职。
五、相关待遇
1、挂职期间不影响挂职干部的正常校内职务晋升、职称评聘;
2、挂职期间,学校按照每天20元发放生活与市内交通补贴;
3、挂职期间,学校认定挂职干部工作满勤,岗位津贴予以全额发放。
六、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11:30前
报名地点: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310室)
联系电话:380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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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