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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2〕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文件,加强宣传,鼓励引导教师参与寒假教师研修(2023年1月5日--2月28日)。
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高等教育教师发展平台寒假教师研修-网址: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winter2022/,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详见附件),已参与过2022年暑期教师研修的可直接登录。完成学习后,可获得教师培训学时,并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的通知.pdf
2023年“寒期教师研修”学员操作手册(高教)2.0.docx
联系人: 周 锟 张松颜
联系电话:0561—3803218/380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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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