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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6 10:16: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位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通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现已正式开始,申报时间为3月1日-6月30日,3月16日后不用预约即可办理。请大家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个税年度汇算,以免由于逾期未申请退税造成经济损失或未申报补缴税款产生税收滞纳金并影响您的个人征信记录。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以下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A0mxIC8JWychR2kZXIAmhQ

如在年度汇算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咨询财务处:3803238,或直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

 

财务处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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