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禁摩限电”管理的公告
近期,个别学生参与倒卖、伪造、盗窃校内非机动车铭牌,以谋取利益,给“禁摩限电”工作带来严重不利影响。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进一步加强校园“禁摩限电”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一步改进滨湖校区摆渡车运营,增加运营车辆和班次,以满足学生上下课高峰期乘车需求。
二、按“禁摩限电”过渡性政策要求,大一新生不得在校园内使用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
三、目前校园内电动车、自行车凭校内铭牌通行(从2023年10月1日起已停止办牌)。对无牌、假牌车,定期予以清理。
四、严禁学生参与倒卖、伪造校内非机动车铭牌,对倒卖、伪造、盗窃校内非机动车铭牌的,一经发现追查到底,在校园网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禁摩限电”是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师生顾全大局,严格遵守“禁摩限电”的相关规定,共同创造和谐有序、安全稳定校园。
特此公告。
保卫处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