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23年度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任务书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4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23 年度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的通知》(皖教秘科〔2024〕62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专家审核、会议评审和公示,省教育厅研究同意批准我校立项建设“以语言为抓手探究地方高校特殊教育专业研究生培育中的同频共振模式”等53个项目。现就立项任务书填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建设类或研究类项目建设或研究计划和方案,填报《安徽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经学院审查无误后于2024年5月23日前将纸质版任务书交至研究生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校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于2024 年 5 月 27 日至 31 日将任务书上传至安徽省学科学位管理平台(http://ahjyt.researchplus.cn),登录账号及密码与申报时一致。
二、建设类或研究类项目周期原则上为 2 年,项目立项时间以文件印发时间为准(2024年5月)。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除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优秀青年研究生导师、研究生导师师德标兵、研究生教学名师、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研究生“创新创业之星”等荣誉类或表彰类项目,其他立项项目均需填报任务书。
三、项目负责人要依据任务书的进度安排,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任务。省教育厅将根据相关要求,开展项目的检查和验收。
四、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项目实行滚动建设制度,省教育厅将根据项目建设计划对各单位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申报、建设材料弄虚作假、违背学术道德,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工作,或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有关情况,或无故不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或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规定,或者有其他违反项目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中止或撤销项目等处理。
附件:
附件1:bd官方登录页面 --2023年度安徽省新时代育人质量工程项目(研究生教育)立项名单.pdf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