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
经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增加用电设备设施,不进行用电负荷核算,私自接线、更换用电保护装置,造成用电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学、科研、办公、学生生活需要,增加用电设备设施,应提前申请用电负荷,由后勤服务与管理处进行用电负荷复核、论证,以确保供电,保障设备使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接线路、改造配电设施。凡未经批准,私拉乱接导致安全事故的,由实施单位和实施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确实需要进行供电线路、配电设施改造的,由后勤服务与管理处统一实施。改造经费列入维修改造专项的,由学校承担;未列入的,由申请单位承担。
四、各用电单位承担用电线路、设施的保护责任,应科学、规范、合理使用用电设备设施,不得人为破坏、损毁。出现自然损毁和故障,应及时报修。报修电话:18056198632(孙老师)。
特此通知。
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