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大一新生中招募大学生义务消防员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学生公寓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服务育人”要求,确保校园安全,决定在大一新生中招募义务消防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义务消防员的工作职责
大学生义务消防员的工作职责是:参与学生公寓消防管理,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协助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掌握灭火、疏散、逃生技能,出现火情、火灾时,协助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大学生义务消防员选拔和配置
1.大学生义务消防员的选拔,采用自愿报名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见报名推荐表),个人填写报名推荐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
2.报名推荐时间:2023年11月20-24日,以学院为单位,上报推荐人员。相山校区送学院办公楼113室孙老师,联系电话13909619500;滨湖校区送行政办公楼107室侯老师,联系电话18956124008。
3.学生公寓每层楼选配义务消防员2名,优先从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中选配。每栋学生公寓选配义务消防队长1名,从楼层义务消防员中产生。
三、义务消防员工作要求
1.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培训和现场消防演练,掌握消防知识,提升消防应急处置能力。
2.注意对楼层消防设施进行查看,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给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管理人员报保卫处消防科。
3.对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情况进行评估、报告。
4.出现突发消防安全情况时,进行初起火情处置,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报告。
5.做好校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后勤服务与管理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义务消防员管理
1.由校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后勤服务与管理处共同颁发大学生义务消防员聘书,并给予“第二课堂”相应学时。
2.加强对义务消防员考评,并将考评意见反馈给所在学院。
3.校学工处、团委、保卫处、后勤服务与管理处,每年评选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学工处
校团委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