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摩限电”的公告
根据学校《关于维护校园交通安全实施“禁摩限电”的意见》,对校园电动车、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但目前校园仍有部分无牌车辆停放和通行。为进一步加强“禁摩限电”,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电动车、自行车符合上牌条件的,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上牌。相山校区上牌地点新阶南广场,滨湖校区上牌地点一期超市前广场。
二、11月1日开始,无牌车辆不得在校园内停放和通行,组织专班专人进行集中清理后集中存放,由车主认领带出校园自行处理。相山校区集中存放点16#学生公寓西南侧停车场,滨湖校区集中存放点东环山路。
三、凡是悬挂假铭牌的车辆,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通报批评,记入个人不良诚信记录。
四、师生个人拥有两辆及以上电动车、自行车的,只能申请保留一辆上牌车辆。未有电动车、自行车的老生和大一(高一)新生,不得再采购。凡通过网购的,在提货时需提供学院出具同意采购的证明(仅限老生更新车辆),报废旧车辆需及时清出校园。
五、任何人不得在校园内驾乘机动摩托车。
六、成立“禁摩限电”工作专班,相山校区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13909618092;滨湖校区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5956140072。工作时间:7:00-8:00(滨湖校区延至8:20)。
七、推进“禁摩限电”,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是大家的共同责任,希望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学校“禁摩限电”的相关规定,养成健康、文明、节约的生活习惯,为建设美好校园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保卫处
后勤服务与管理处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