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开展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以来(含2018年)立项、到期尚未结题的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项目,今年须全部结题。不能结题的项目符合延期规定的,可申请延期;不申请延期的,按照撤项处理。如项目负责人已调离我校,其所主持的项目由学院委托他人代结,否则按照撤项处理。
二、结题验收主要内容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三、材料上交
1.本次项目结题验收须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的结题报告。
2.各学院须将电子版项目结题报告及支撑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研究生处OA邮箱,纸质版结题报告(一式五份)、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结题项目汇总表(签字盖章)于2023年5月12日前交研究生处培养科(行政楼519室)。
四、验收方式
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的结题验收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给出每个项目执行的等级 (A优秀、B良好、C合格、D同意延期、E建议整改、F撤项)。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处武刚老师,联系电话:3801085。
附件2:2023年度校级研究生质量工程应结项目汇总表.xls
bd官方登录页面 研究生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