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推动我校一流课程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为高质量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准备工作,现参照第二批国家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条件,将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次认定申报范围包括:线上一流课程、线下一流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五类,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一流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范围和应用模式多样,课程知识体系科学,专业课、基础课、区域或专业特色明显,打造品牌、特色慕课。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我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大力倡导基于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应用的线上线下混合式优质课程申报。
4.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课程应实现实验核心要素,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二、推荐条件
1.推荐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教育部要求的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2.学院应统筹安排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结构,适当增加线上一流课程、社会实践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申报比例。
3.作为课程负责人,同一年度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
4.课程负责人限1人,团队主要成员总人数限5人之内(含课程负责人在内),团队成员均承担过所申请课程的教学任务(申报需提供教务系统截图),且只能参加一门课程申报。课程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团队成员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成长,教学效果良好,五年内未出现过教学事故。
5.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作为主讲老师完整参与至少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任务,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教学评价良好,特别鼓励高层次人才、知名教授、教学名师、优秀教学奖获得者申报。线下一流课程负责人原则上须具有教授职称。
6.课程内容及申报材料无危害国家安全、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思想导向正确,不存在思想性问题。
三、申报材料
1.填写相应类别的电子档《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预申报)(附件4)一份、佐证材料(按照相应类别申报书里要求个人和团队提供的部分)一份。电子材料统一命名为“申报课程类型+课程名称+主持人姓名”。
2.《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5)由学院汇总。
四、其他说明
1.此次预申报是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申报的重要参考因素,请相关学院、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对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要求,择优推荐申报课程。本次预申报每学院至少推荐申报两门课程。申报书正式版、申报解读培训、国家平台申报事宜待教育部发布通知后另行组织。
2.专业代码信息可在附件3中查询。
2023年5月10日下午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一流课程申报书》及附件材料纸质版和申报汇总表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403),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曹磊OA。
附件(下载):
1.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
4.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预申报)
5.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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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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