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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体育学院党建工作经费使用报销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02 14:3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院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使党建经费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党建工作的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坚决执行bd官方登录页面 关于《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党建工作经费实行计划管理。党建活动费用计划,应包括活动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所需经费,并充分听取党员意见。

第三条

审批权限

1.计划内支出单笔2000元以下 ,学院党委书记审批报销。

2.单笔2000元以上(含2000元) ,需报经费使用计划,经学院党委会审批后使用。

3.新增计划外党建活动费用,均需报学院党委会审批后执行。

第四条

公务租车

党建活动外出用车必须履行OA审批的请假单。

党建活动外出用车要严格按照校办字[2021]2号《公务用车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公务租用车辆实行先批准后租车制度,各部门租用车辆必须在oa请假单中注明租车,经部门(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租车”,用车结束后,租赁公司如实填写公务用车租赁费结算并加盖公章,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报销依据。

第五条

报销材料

1.加盖公章的活动情况说明;

2.参加党员活动的名单;

3.外出用车OA审批请假单;

4.公务用车租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结算发票据;

5.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POS小票)、外出住宿、饮食发票单据。

第六条

报销程序

党建工作经费的报销,需经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学院党委书记、组织部负责人审核,党委书记批准后履行报销。按照财务部门规定进行审核报销。

第七条

学院党委要定期召开党员会议,将经费使用情况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和广大党员的监督。

第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bd官方登录页面 体育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1日


终审: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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