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学科竞赛>详细内容

学科竞赛

【法学院】发布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赛项规程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9-14 09:25:2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

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

英语名称:2024 AnHui College Students Moot Court Contest

二、竞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徽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安徽大学

三、竞赛目的

通过举办全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深化安徽省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强化法律实践教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以赛促学,全面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理论和法律方法论的水平,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

四、竞赛内容

诉讼案件书状撰写、模拟法庭辩论

(一)书状

1.书状的提交期限、份数与交换

每队根据赛题要求撰写书状,书状电子版和纸质版应于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迟交者或未提交者依罚则相关规定处理。

各队应提交原告方与被告方纸版书状各十三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组委会,以备书状评审及言词辩论所需。同时,各队应向组委会电子邮箱提交电子版本书状。纸版以各队寄出时间为准,电子版以组委会电子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组委会以电子邮件方式代为交换各场比赛双方之书状。

2.书状格式

书状(包括封面与内文)长宽标准为A4 规格,双面打印,装订则应以订书钉装订,不得使用封胶、穿孔活页或其它方式。

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五号。行距以固定值22磅为标准。

封面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被告方,不得出现赛队所在学校名称和选手姓名字样。内文(不含附件)不得少于8页,不得超过30页。

3.书状的内容

书状应至少记载下列事项:

a)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

b)以比赛题目及其附件所提供的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论证己方主张的法律根据;

c)对他方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提出理由和根据。

d)所有引用的学术观点和根据应当以脚注方式注明出处。

4.书状的修改与更换

书状于提交后不得修改与更换。除非系内文整页漏印,以致影响整份书状的完整性,且经主办单位核准后方得补齐。但应依相关罚则扣减其书状成绩。

5.书状纲要

提交书状的同时,各队应当提交原告和被告书状纲要各十三份,以方便评委了解书状之基本观点。纲要内容为书状的主要论点和论据,范围不得超出书状内容,超过部分视为无效。

该纲要长宽标准为A4 规格,全文应以计算机打字撰写,字形应使用宋体,字体大小为小四号。行距以固定值22磅为标准。

抬头需注明“队伍编号”与原告方、被告方。页数不得超过一页。

(二)法庭辩论

1.辩论程序

辩论程序由陈述、问答、评委提问、自由辩论、庭辩总结五个环节组成。两方在辩论程序中不得增加本方书状中未提出的新的诉讼请求,对本方观点可以有适当修正,但不得根本违背本方书状中的观点。违反规定者,评委对于该部分应不予采纳。

进入复赛阶段后,评审可对程序进行合理调整。

辩论程序由评委主席主持,各部分的时间分配如下所示:

陈述环节:本环节各方陈述本方观点

原告方陈述:由原告方代表进行陈述,不超过10分钟;

被告方陈述:由被告方代表进行陈述,不超过10分钟;

问答环节: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被问方应针对问方问题进行回答,不得回避。

原告方提问和被告方答辩:原告方提问(不超过1.5分钟),被告方就问题进行答辩(不超过5分钟);

被告方提问和原告方答辩:被告方提问(不超过1.5分钟),原告方就问题进行答辩(不超过5分钟);

评委发问环节:评委可就本案实体问题、程序问题或相关法律规定及理论进行发问,要求选手回答。

   评委每人向原告方提一个问题,原告方作答(不超过5分钟)

   评委每人向被告方提一个问题,被告方作答(不超过5分钟)

自由辩论环节

   双方交替发言,既可以强化论证本方观点或反驳对方观点,也可以继续向对方发问。各方发言时间为不超过5分钟。

      辩论总结环节

原告方总结陈述(不超过3 分钟)

被告方总结陈述(不超过3分钟)

1:评委可在辩论中随时就选手的表述不清要求明确表述,或对其提出的相关法条、概念或理论要求进一步解释。也可以打断选手发言,提示其围绕争辩焦点进行发言。但应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评审提问和发言时间不计算在比赛时间之内。

2:原则上,各环节不得超时。若得评委允许或要求表述完整,可以延长,但以一次不超过1分钟为限,同时应当注意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延时不得超过两次。

2.身份保密规定

任何队员不得将己所代表之校名或系所名透露给评审,即使评审无意间加以询问,队员亦应婉转予以拒绝,违反者予以扣分。

3.录音与录像

承办单位得就比赛事务进行录音和录像。在比赛结束前,录音录像不得公布。赛后根据需要上传至有关网络。

4.展示品的使用

言词辩论时,双方不得使用书状中所附证据以外的任何展示品,包括图画、文字、声音各种形式的展示品,一切的陈述及答辩限于口头说明方式。

五、竞赛方式

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时间定于9月-11月举行,法庭辩论阶段集中比赛于112-3日进行。

省赛共7组进行循环赛

1. 初赛循环赛

初赛采取单循环小组赛方式进行。每组3队,两两各赛一场。分组按赛队编号顺序排列。小组第一晋级复赛。

(1)每队分别一场原告、一场被告。组委会根据赛队编号安排对阵情况,以公布的赛程为准。

(2)按序号数字大小,三队分别为小号、中号、大号。比赛顺序为小号--中号;大号---小号;中号---大号。

3)持方排列:

小号---中号:小号持方为原告(控),中号持号为被告(辩);

中号---大号:中号持方为原告(控),大号持号为被告(辩);

大号---小号:小号持方为被告(辩),大号持号为原告(控);

2.复赛

1复赛共有7支队伍参加,抽签决定对阵队伍和持方,胜者进入下一轮

2持方排列:

a---b:a持方为原告(控),b持方为被告(辩);

c---d:c持方为原告(控),d持方为被告(辩);

e---f:e持方为原告(控),f持方为被告(辩)。

签号g为轮空,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

3.半决赛和决赛

1半决赛共有4支队伍参加,分2组进行比赛抽签决定对阵队伍和持方。

2持方排列:

---乙:甲持方为原告(控),乙持方为被告(辩);

---丁:丙持方为原告(控),丁持方为被告(辩);

半决赛中每组获胜方进行冠、亚军比赛,抽签决定持方,败者为赛事季军。决赛开放观摩。

六、竞赛流程

 

 

日期

事         项

9月20日前

各院校提交参赛报名表,提供领队名单、手机号、邮箱

9月23日

组委会在赛队微信群发布赛题

9月26日17:00前

参赛队可提出对赛题的疑义和修改意见

9月27日17:00前

组委会将赛题勘误或修改内容通知各参赛队

10月9日17:00前

秘书处将监审组抽定的赛队序号通知参赛队

 

 

10月18日17:00前

参赛队将原告被告书状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纸质版各13份快递邮寄提交组委会秘书处

10月21日22:00前

组委会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书状交换;

书状提交专家评审组评审

10月25日17:00前

(1)参赛队向组委会提交正式参赛队员信息表;

(2)向组委会提交参赛宣言视频

111日19:30前

参赛队报到,向组委会提交最佳组织奖和最佳指导奖申请表

111日19:00

参赛队领队参加赛前预备会

11月2日

开幕式、初赛、复赛

113

复赛、决赛;闭幕式暨颁奖仪式

 

七、竞赛试题

1、命题原则:综合性、平衡性、典型性(含前瞻性)。

2、赛题来源:改编。

3、赛题发布:2024年9月23日发布。发布前赛题保密。

 

八、竞赛规则

(一)参赛报名

1.报名资格

我省开设法学本科(含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原则上每一学校以一队为限。

参赛队伍得由符合前述资格的本科生组成,参赛学生限于法学(含知识产权)专业本科学生。

每一参赛队伍应包含参赛队员5-8人,指导教师1-2人、领队1人。鼓励由各参赛单位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副院长(主任)担任领队,以便更好研讨法学实践教学。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竞赛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成员及竞赛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作为参赛指导教师。

2.赛队编号

为了公平,参赛队一律以赛队编号名义参加比赛。参赛队伍完成报名后,由组委会秘书处和监审组共同进行赛队编号抽签并通过适当方式告知各赛队。抽签方式和程序以视频的方式在闭幕式上公开。

按事先确定的分组规则,抽签完成后,分组即确定。

3.指导与咨询

本比赛所有相关备赛,包括案件分析、课题研究、书状撰写以及言词辩论,皆应由参赛队员完成。指导老师的指导可以包括为参赛队员讲解有关的法律基本知识,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训练辩论技巧。鼓励各参赛队聘请相关实务部门的专家作为编外指导老师从实务的角度为学生提供咨询或指导。

(二)报名方式

各参赛高校在开展校内选拔的基础上,推荐选手组队参赛,填写《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参赛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或照片原件于2024920日前以电子邮件邮至竞赛组委会秘书处邮箱。联系人:吴风婷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6151,邮箱:ahsdxsmnftbs@163.com

(三)比赛期间要求

1. 比赛当日,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赛场纪律及赛程安排,服从指挥,从指定路线进入赛场,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及参赛证提前30分钟检录进入赛场。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及个人物品进入赛场,违规者取消本次比赛成绩。

2. 比赛过程中,各校选手不得报告具体学校名称和本人姓名,违规者取消参赛资格。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流程和规则,自觉接受裁判的监督和警示。若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示意,选手之间不得互相询问,违者按作弊处理。若突发故障导致比赛中断,应提请仲裁至现场确认原因,并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出现特殊情况,需经裁判或考场工作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选手须服从裁判裁决,比赛过程如有异议,应由领队在规定时间内向大赛组委会和仲裁提出申诉。领队、指导教师和选手不得与大赛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四)成绩公布

大赛获奖名单经竞赛组委会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并在高教网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获奖证书。

九、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专家的组成

评审资格以法律院校教师法官、检察官、律师为原则。由相关符合评审资格的人员组成评委库。比赛前根据赛题类型,从评委库中邀请评委。

书状评审五位法律院校教师组成,对全部书状分别独立打分。

每场言辞辩论比赛评委由抽签决定,担任模拟法庭法官。初赛和复赛评委每场三名由法官一人、检察官一名、律师一名组成。决赛评委五名,由法官、检察官、律师组成。抽中的评委有回避事由的,应回避,重新抽签补齐。

评审评分与讲评:每位评委依据评审导则和评分标准独立打分。每场比赛结束,评委评分表由工作人员收取完毕后进行点评。评审对两队的整体表现进行点评,而不宜针对相关的法律争议进行说明与解答。但冠军赛除外。

(二)评分标准

1.书状评分

“最佳书状奖”由五位专门的评审匿名负责书状的评分。

书状评审针对书状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所给予分数为各队该份书状的原始分数。书状成绩以五位评审原始分数的平均分为准。

若书状有违规情形,则应依相关的罚则自原始总分中扣除一定的分数。扣除后的分数为该份书状的实际分数。

2.法庭辩论评分标准

言词辩论的计分方式,依言词辩论评分单上所记载的项目以及相关说明给予分数。评分标准如下表所示评分项。

 

表一:模拟法庭比赛团体评分标准

团体评分表(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

原告

被告

事实阐述明确度(10分)



法律援引和理解的适用性和准确度(20分)



言辞逻辑的清晰度(10分)



证据分析与运用的合理性(15分)



学理阐释的恰当性(10分)



争点攻辩的把握度(10分)



语言表达的感染性(10分)



熟练程度和临场反应的敏捷性(10分)



团队配合的默契性(5分)



                

表二:模拟法庭比赛辩手评分标准

最佳(优秀)辩手评分表(总分100分)

评分项目

原告

辩手1

原告

辩手2

被告

辩手1

被告

辩手2

事实阐述明确度(10分)





法律援引和理解的适用性和准确度(20分)





言辞逻辑的清晰度(10分)





证据分析与运用的合理性(15分)





学理阐释的恰当性(10分)





争点攻辩的把握度(10分)





语言表达的感染性(10分)





熟练程度和临场反应的敏捷性(10分)





团队配合的默契性(5分)





本场优秀辩手


 

3.法庭辩论成绩评定

每场比赛的结果由评委投票决定,得票数多者获胜。初赛和复赛每场胜方计1 分,负方计0 分,小组内各队按照两场比赛总积分排名。总积分相同的,按照相互之间的胜负关系排名;无法按胜负关系确定排名的,按照两场比赛评委实际打分总和(即上场队员言词辩论评分之和)排名;评委实际打分总和相同的,按照书状成绩决定排名。书状成绩相同的,以书状电邮发出的时间先后排名。

(三)罚则

1.书状逾期

自提交书状期限届满之日起,每迟交一日加扣五分,逾期提交书状三天以上者,丧失参赛资格。

参赛队伍所交的书状不足组委会要求数量者,书状分数扣五分,组委会得代为复印补足,并由该赛队负担复印及装订费用。

若队伍所交的书状与规定格式不合者,每一不合格处扣书状分数一分,同一类别的错误最多计算五次,不同类别的错误计算次数不限。

书状内容如经确认有抄袭、剽窃等情形的,取消该队参赛资格。

2.出席义务的违反与罚则

出席义务包括赛前程序中的出席义务和言辞辩论程序的出席义务。所谓赛前准备程序,包括赛务会议以及其它与赛务有关由组委会召集的会议。

赛前准备程序迟到的队伍,迟到超过10分钟,以缺席论。迟到队伍对于其不在场时所作成的决议,除有严重影响其利益的情形并经组委会认可而重新表决者外,不得异议。

参加言词辩论程序迟到者,每迟到1分钟,每张评分单上扣其团体成绩分数十分。

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弃权,依缺席罚则处理,视为放弃比赛,比赛另一方自动获胜。

3.冠军赛的到场义务与缺席罚则

各队皆须于冠军赛时到场观摩比赛,每队最少需有两名队员到场。缺席或不足两名队员参加的,除向组委会说明理由并经组委会核准外,视为该队放弃比赛评奖资格,涉及该队及其队员的奖项不再颁发。

十、奖项设置

1.团体奖(按照参赛总人数的10%、20%、30%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团体一等奖(2名):冠军、亚军,颁发奖杯、证书;

团体二等奖(5名):复赛队伍中未获冠亚军的5个队,颁发奖杯、证书;

团体三等奖(7名):7个小组第二,颁发奖杯、证书。

最佳组织奖(2 名)

团队组织有序、表现突出者,颁发奖牌。

最佳书状奖(2名)

由各队书状中选取成绩最高的两队,颁发奖杯。

2.个人奖

最佳辩手奖(一等奖)2 名,颁发奖杯、证书;

优秀辩手奖(二等奖)12-13名,颁发证书;

优秀辩手奖(三等奖)每队1名,颁发证书。

备注:最佳辩手奖(一等奖)由进入冠亚军决赛的两队每队得分最高者;优秀辩手(二等奖)为团体二等奖、三等奖赛队中得分最高者;优秀辩手(三等奖)为每个赛队得分最高者,赛队中已经有获得一等奖或二等奖选手的,得分第二高者获得该三等奖。

3.最佳指导奖(2-4名),颁发证书

进入冠亚军决赛的赛队指导老师获得最佳指导奖。

十一、竞赛场地及环境

比赛在安徽大学法学院(社科A楼集中进行),小组赛各赛场分设于楼内各小型会议室、研讨室;决赛赛场为一楼模拟法庭。

安大法学院办公楼设施齐全、有专业的模拟法庭(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合肥市各级法院提供庭审场地),环境安静,相对封闭,适合举办此类型的赛事。已经在该场地成功举办往届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

十二、赛事安全

赛事安全是技能竞赛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先决条件,是赛事筹备和运行工作必须考虑的核心问题。赛项执委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大赛期间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工作人员及观众的人身安全。

(一)竞赛期间安全管理

竞赛期间,组委会会同承办高校和参赛高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1.承办高校和参赛高校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2.承办高校负责测试场地、技术保障、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并安排志愿者负责竞赛期间安保工作,确保竞赛工作顺利完成。承办高校教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承办高校领导负有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

3.各参赛高校负责本单位参加竞赛人员安全管理。各高校必须根据参赛学生数量指定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带队,并为所有参加比赛的师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尤其是异地参加比赛的高校,竞赛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参赛学生旅途、赛前、赛后期间的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确保在安全问题上万无一失。竞赛负责人是各高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高校教务部门和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负有安全工作直接领导责任。

(二)后勤保障管理

各参赛高校负责参赛师生的作品制作、竞赛期间饮食、竞赛期间差旅等费用开支。

(三)组织责任

各参赛高校竞赛负责人应按组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参加领队赛前预备会、组织集中竞赛等竞赛各环节工作。竞赛负责人即为本校的竞赛联络人,负责与组委会秘书处沟通联系。

(四)应急处理

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发现者应第一时间报告竞赛秘书处,同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竞赛秘书处应立即启动预案予以解决并上报竞赛组委会。赛项出现重大安全问题可以停赛,是否停赛由竞赛组委会决定。

十三、竞赛预案

1.主赛场一楼模拟法庭需要扩音设备和无线话筒,为防止比赛期间停电,配备备用电源。

2.其他几个分赛场为防止停电影响比赛的计时器,为工作人员配备秒表,作为计时的第二方案。

十四、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为赛事的顺利推进,保证活动的组织效率,各参赛队应严格按照赛程表设定的赛事各环节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工作。

2.在“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领队工作群”的各参赛单位领队和指导老师,在赛事期间应密切关注工作群发布的赛题和通知等文件。

3.各赛队备赛期间的各项工作,可保留文字及图片的活动记录,作为最佳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

4.各参赛队可指定深度参与该项赛事的指导老师撰写模拟法庭在法律实践教学中的功能与作用或本院系开展模拟法庭课程及参加比赛等活动的经验总结报告,用于比赛期间圆桌研讨会交流。该材料也作为最佳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同时请于正式开始前一周发送至工作邮箱,由秘书处整理汇编成册,其中优秀稿件推荐给《中国法学教育年刊》。

5.其他事宜请详参赛事方案以及比赛报到时领取的赛队手册以及赛事FQA。

(二)指导教师及参赛选手须知

1.指导老师的指导体现在方法引导、专业知识帮助及训练督促等方面,不可越俎代庖包办文献检索、思路分析和书状写作。否则模拟法庭激发学生实务实训、自主探索的目标就不能实现。

2.参赛选手自主学习法律检索、案例检索、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能力以及书状写作的法律论证能力。在高强度的模拟对抗中提高思维及表达的能力。必要时,可以主动向事务部门的资深专家请教。

3.参赛选手必须认真研读赛题说明、比赛方案和参赛须知,遵守比赛纪律,学习保持良好的讲规则、讲风度的专业形象和职业形象。

(三)工作人员须知

本项赛事的工作人员包括命题人员、评委、后勤保障人员、秘书处工作人员、赛场服务人员、各评委和赛队联络人员。各有分工各有职责。

1.命题人员于秘书处签署含保密条款的命题协议,在赛题公布之前不得泄露赛题,在比赛结束前对自己的命题人身份保密;

2.接受组委会邀请的评委,应提前认真研读赛题,对赛题的主要辩点和关键辩点做好相关的知识理论准备,对赛题的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做好充分研判。

3.评委应主动不与任何参赛队接触,在比赛未结束前不对赛队或赛题进行观点实质性点评,点评限于选手的现场表现。在评审时,严格按照组委会秘书处制订的《评委导则》进行公正评审。

4.秘书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按赛程各时间节点进行信息发布、收集、分类、寄送,对各赛队的反馈意见、材料进行登记、处理或上报。分管宣传的要提前做好计划与文选材料工作。

5.后勤保障人员根据赛程、人数、地点等妥善联系好酒店、交通、场地、卫生、奖品等工作。

十五、申诉与仲裁

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书面申诉。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在两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该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六、竞赛观摩

竞赛设置观摩区域和参观路线,向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及家长等社会公众开放,不允许有大声喧哗等影响参赛选手竞赛的行为发生。指导教师不能进入赛场内指导,可以观摩。赛场外设立展览展示区域,设专人接待讲解。

初赛和复赛阶段,除组委会工作人员以及双方未上场参赛队员、领队和指导老师外,任何人皆不得在场观赛,但经组委会允许的部分特定观摩人员不在此限。进入赛场的参赛队员、工作人员、评审、领队和观赛人员一律佩戴相应证件。在进行冠军赛时,任何人均可在场观赛。

为保证大赛顺利进行,在观摩期间应遵循以下规则:

1.除与竞赛直接有关的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选手外,其余人员均为观摩观众。

2.请勿在选手准备或比赛中交谈或欢呼;请勿对选手打手势,包括哑语沟通等明示、暗示行为,禁止鼓掌喝彩等发出声音的行为。

3.请勿在观摩比赛时使用相机、摄影机等一切对比赛正常进行造成干扰的带有闪光灯及快门音的设备。

4.不得违反大赛规定的各项纪律。请站在规划的观摩席或者安全线以外观看比赛,并遵循赛场内工作人员和竞赛裁判人员的指挥,不得有围攻裁判员、选手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

5.请务必保持赛场清洁,禁止将无盖饮料带入室内,请勿随手乱扔垃圾等杂物。

6.为确保选手正常比赛,观众席内严禁携带手机及其他任何通讯工具,违者除将本人驱逐出观摩场地外,还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所在代表队的选手的成绩进行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

7.如果对成绩产生质疑的,请通过各参赛队领队向组委会仲裁委员会提出,不得在比赛现场发言。

8.小组赛及复赛,各参赛队队员及领队不得观摩其他场次的比赛。决赛向所有参赛队开放观摩。

十七、竞赛录像

1.比赛全程录像;

2.复赛及决赛由组委会秘书处安排录像;

3.复赛及决赛,其他人员可以在不影响比赛的情况下录像;

4.多机位拍摄开闭幕式,制作优秀选手采访、优秀指导教师采访、裁判专家点评和企业人士采访视频资料,突出赛项的技能重点与优势特色。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

十八、竞赛宣传

1.各参赛单位结合队员招募、培训在本校对赛事进行宣传;

2.备赛期间,由各参赛队在咨询相关实务部门时进行宣传;

3.赛事期间,由承办单位通过桁架、标语等宣传材料进行宣传;

4.比赛期间,由校内外媒体(包括纸媒与网媒)进行赛事报道。

十九、特色活动

赛前准备会和各参赛单位法学实践教学研讨圆桌会。

二十、附则

组委会有权对本规程进行解释或做出修正。规程实施中有疑问的,由秘书处进行日常答疑。


附件一 2024年安徽省大学生模拟法庭比赛参赛报名表.doc

附件二 大赛承诺书.doc


终审: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