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11月份每月之星、积极分子的通知
全体成员:
为了进一步发挥双创实践基地在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作用,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经组织研究决定,将在基地内开展双创基地每月之星、积极分子的评优评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项目
“每月之星”“积极分子”
二、 参评对象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所有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遵照《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管理汇编(修订)》
四、评选程序
1.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发送到对应邮箱。
2.学生干部认真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生干部评分表》
2.基地依据评选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确定评选人员,交由主席团审核。
3.主席团对参选人员进行审查,讨论,决议出入选名额。
4.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指导老师审批。
五、材料报送
1.《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学生干部评分表》
2.《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积极分子申请表》
3.《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每月之星申请表》
3.支撑材料,工作内容存档材料等
4.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先进部门评选细则
六、时间安排
申请人须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汇总后,于12月24号晚八点报送至对应邮箱。
七、注意事项
1. 基地须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
2. 基地的评选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文件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确保参评人推送材料真实有效。
3. 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接受补送材料。
4. 基地应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表现作为先进部门评选的首要标准。对不满足条件者“一票否决”。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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